最近韩国将首都圈保持社会距离的等级提升至4阶段,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地区社会扩散,法务部决定从2021年7月19日开始,自动延长登记(包括住所申报)外国人滞留期限3个月(出入境根据资格情况判断)。
政策具体内容如下:
□ 适用对象
①2021年7月19日~2021年9月30日期间,已登记(住所申报)的外国人
②施行日(7.19)当时滞留在韩国的合法滞留者
< 例外对象>
1 、在采取延长职权措施之前,获得延长出境期限或延后出境期限者
2、 季节性工作(E-8),非专业就业(E-9),船员就业(E-10),其他(G-1),访问就业(H-2)具有滞留资格(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,不能延长职权)
3、 所在地不明者、重点管理对象、海外滞留者
4 、已通过线上线下申请延长居留期限者
5、国税、地方税、关税、健康保险滞纳者
6、 之前滞留许可日后因刑事犯罪而受到处罚的人(包括缓期起诉、缓期宣判等)
□ 延长方案
以上适用对象从滞留结束日起,自动延长滞留期限3个月(出入境根据资格情况判断)。
□ 注意事项
这次政策是为了减少信访者的长途出行,自动延长滞留时间即使访问管辖的出入境、外国人厅等,也不可以在外国人登录证(住所申报证)上标明延长期限,敬请注意。
□ 确认结果(7.20.)起可查询
复合延长规定的出入境7月20日会发送短信通知自动延长时间。结果也可在HiKorea网站(www.hikorea.go.kr)下端服务栏→滞留期满查询(체류기간만료조회)中利用护照号码、国籍及出生日期信息进行确认。